水产与生命学院党总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任务分工及责任清单

发布者:生命学院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22-03-03浏览次数:55

一、主体责任

责任主体

责任内容

具体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领导班子的“全面领导责任”

1.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把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首要任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反对“七个有之”,坚持“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

2.强化理论武装

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纪委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全面从严治党、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和有关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学习成效落在干事创业、建功立业上。

3.加强组织领导

认真贯彻上级和学校党委党风廉政建设部署要求,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专项工作实施方案,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任务,实行全程留痕,落实情况有记录。年底开展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双述双评”。按时、按要求报送本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总结、相关数据统计等材料。

4.健全工作机制

健全责任落实机制,加强对班子成员和下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责任不力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并及时纠正,情况严重的及时报告校党委、校纪委。健全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明确学院领导班子、党总支主要负责人、行政主要负责人、党总支委员、党支部负责人,教研室负责人、实验室负责人的反腐倡廉职责任务,形成工作合力。制定问题线索受理工作方案,及时将工作中发现的或受理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校纪委处理。

5.严明党的纪律

加强纪律教育,严明政治纪律和规矩,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教师增强党性、遵守组织制度、执行组织纪律,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挺纪在前,抓早抓小,做好谈话提醒工作并做好记录。对党员干部教师的苗头性问题或轻微违纪问题“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切实把纪律严起来、立起来。抓好“三重一大”、“末位表态”制度的落实。

6.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加强对各支部贯彻民主集中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和请示报告制度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认真执行乃至弄虚作假的予以严肃问责。

7.加强作风建设

弘扬党的优良作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查纠“四风”问题。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加强监督检查,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主动查摆问题,扎实整改到位。严格经费开支,确保公务接待依照学校有关文件规范支出,严防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等违纪违规行为发生。加强学院作风建设,提高管理效能,高质量完成学校下达的年度工作任务。创新工作措施,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改进作风制度化、常态化。

 

一、主体责任

责任主体

责任内容

具体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领导班子的“全面领导责任”

8.用好管好干部

严格遵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配合学校选好用好干部。民主公开选用学院二层机构干部。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处级干部外出请示请假报告制度。认真做好廉政考核工作,把好干部廉洁关。

9.维护群众利益

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畅通师生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完善维护师生群众权益机制。

10.坚决惩治腐败

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早纠正,不纵容、不包庇、不压案、不瞒案。

11.规范权力运行

加强对本单位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加强对关键少数、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管。落实党务、院务、财务、人事公开制度,广泛接受师生群众监督。

12.配合巡视、巡察工作

全力支持和配合上级巡视巡察工作,认真整改和查处巡视巡察反馈的问题。对上级交办的问题或事项,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措施,扎实组织整改,按时报送整改情况。

(二)主要负责人的“主要领导责任”

1.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负责落实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持党总支会议,及时传达落实上级有关工作部署要求,研究部署和领导推进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向校党委和纪委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底分别向校党委和纪委报告本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坚持做到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

2.管好班子带好队伍

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和下级机构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督促其廉洁从政、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层层约谈,及时掌握领导班子成员和下级机构干部的思想动态、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发现重大问题线索及时向学校党委、纪委报告。带头上廉政党课,经常性组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党风党纪教育等教育活动。

3.当好廉洁从政表率

带头遵守党纪国法,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严格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加强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及评议,忠实践行“三严三实”,当好廉洁从政表率。

(三)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责任

1.强化责任担当

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协助党总支书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做到主动研判形势、主动承接任务、主动加强监督、主动汇报情况。按照党总支部署要求,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加强廉政风险排查,完善制度规定,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协调合作,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合力。

2.加强日常管理

带头上廉政党课,主动加强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教师的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检查分管领域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遵守纪律、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等情况。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诫勉。发现重大问题线索及时向同级党委(党总支)主要负责人报告。

3.严格廉洁自律

严格遵守党纪国法、执行廉洁自律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树立廉洁从政良好形象。

 

 

 

 

 

 

 

 

二、监督责任

 

责任主体

责任内容

具体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领导班子的责任

 

 

1.强化对监督责任的领导

 

 

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履行基层党组织的监督责任: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建设良好的政治生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健全监督渠道,了解党员、群众对党的工作和党的领导干部的批评和意见,定期向校党委负责任地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发现党员、干部违反纪律问题及时教育或者处理,问题严重的应当向校党委、纪委报告。领导和支持执纪检委员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对纪检委员履职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并报告学校党委、纪委。

(二)纪检委员的责任

 

2.严格履行监督职责

 

 

协助党总支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抓好责任落实,按要求向学校党委、纪委报告工作。开展纪律教育。开展党性党纪党风教育、反腐倡廉教育,开展校园廉洁文化建设活动,督促党员、师生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开展纪律监督。列席党政联席会。协助建立健全本单位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对重点防控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加强作风建设。对本单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师德师风、学风、工作作风进行监督检查, 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负责信访工作、协助案件查办。负责受理本单位党员、师生的投诉、举报和控告,依规对问题线索进行处置。协助学校纪委查办案件。对受党纪政纪处分人员进行帮助教育。保障党员权利。依据党章保障党员权利,维护党员权益。接受校纪委工作指导。参加学校纪委举办的会议、培训,完成学校纪委交办的任务,及时向学校纪委报告本单位纪律检查工作情况。